
一、项目简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将“强化美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美育教学水平”作为核心举措。儿童舞蹈创作是中国舞蹈事业长足发展的“根基工程”,是筑牢全民美育基础、储备未来艺术人才的战略支点。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高地,兼具岭南文化深厚底蕴、中西交融的艺术生态与全球领先的数字科技优势,为儿童舞蹈的创新突破提供得天独厚的土壤。本项目立足湾区、辐射全国,旨在打造国内最高规格的儿童舞蹈创作人才培养平台。通过系统化、沉浸式、跨界式的国家级高端研修,培育一批兼具理论深度、实践能力与创新视野的行业领军人才,引领中国儿童舞蹈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受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参谋、咨询和评估机构,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业务和事项的指导、咨询、评估等工作。国家艺术基金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和匹配资助,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
(二)项目主体简介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坐落在大湾区中心城市广州,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首批“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在艺术教育领域积淀深厚。学校秉持“学贯中西、德艺双馨”校训,先后承担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教育部人文社科等项目,原创作品在中国舞蹈“荷花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小荷风采”等顶级赛事中屡获殊荣。学校深耕舞蹈美育近30年,在儿童舞蹈创作与教学领域具有全国领先的行业影响力。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本项目将于2026年7月上旬开班,连续培训6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采风调研15天,剧目创排15天。培训成果将择优进行汇演展演。学员必须全部脱产学习。
(二)培训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
2.采风调研地点:香港、澳门、汕头、深圳等。
(三)课程设置
课程以“理实联动、技艺并重”为设计原则,由“湾区舞蹈文化与编导理论、儿童舞蹈创作方法与实践、跨界融合教学实践、作品创作与调研采风”四个模块及《学员成果汇演》组成。通过深度解析儿童舞蹈创作规律、金牌编导亲授创排经验、启发数字科技创新思维,以此拓宽学员艺术视野,提升实践技能。
四、师资力量
组建国家级顶尖师资团队,汇聚国内舞蹈界泰斗级专家、高校学科带头人、一线金牌编导与行业领军人物,全方位保障培训的专业性、权威性与前沿性。
1.北京舞蹈学院、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顶尖高校资深教授与博士生导师;
2.全国“小荷风采”金奖主创、广州小风铃艺术团等知名艺术团体核心编导;
3.儿童舞蹈教育研究领域权威学者与国家级赛事评委全程实行小班化教学、导师制培养,确保每位学员获得一对一的专业指导与资源对接。
五、学员遴选
(一)招生条件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同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具备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招生人数
30人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艺术院校、文艺两新、少年宫、文化馆等具有较强儿童舞蹈创作能力与素养的专业群体;同等条件下,主创或指导作品曾入选全国“小荷风采”、在省级以上少儿舞蹈比赛获奖的学员优先。
(四)录取方式
1.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成立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员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选拔,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核准。
2.项目组将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并以电话或邮件发放录取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指定日期到学校报到。收到录取邮件3天内未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依次递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学员须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责任。
六、成果及考核
(一)培训成果
1.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相关理论学习及研讨、实训、调研活动,撰写学习心得。
2.学员以组为单位,编创10个以上儿童舞蹈作品。
(二)学员管理
学员管理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三)成绩评定
项目组围绕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学习心得、研讨交流等中期考核成绩占比50%;结业考核成果——儿童舞蹈剧目作品考核成绩占比5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日24: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请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单位+粤港澳大湾区儿童舞蹈创作人才培训报名”。
(三)报名材料清单
1.学员报名表;
2.单位同意书;
3.个人承诺书(无单位者提供);
4.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合并一个pdf文档);
5.艺术业绩: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立项书、舞蹈作品视频(时长15分钟以内)、演出节目单、艺术简介等;
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PDF或jpg图片格式)报名,请使用正式扫描件(非手机拍照),正式录取人员需在报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用于备案。
八、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一次往返)、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
(二)联系方式
单位:《粤港澳大湾区儿童舞蹈创作人才培训》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
徐老师15989137588
吕老师13342870621
办公电话:020-38457146
联系邮箱:196748535@qq.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
(三)其他
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简章的各项规定。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所有。
附件1.学员报名表
附件2.单位同意书
附件3.个人承诺书
附件4.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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